富士康连跳风波才平息不久,因为一系列的正面新闻才抚平的人心又开始浮动。高校调研报告称富士康滥用学生劳动力、富士康存在五大违法违规行为等负面报道又开始重出江湖。
强制加班、超时加班——违反《劳动合同法》、克扣加班费——违反《劳动合同法》、滥用学生工——违反《实习见习条例》、漠视职业安全隐患——违反《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私了”工伤事故——违反《工伤保险条例》:五大罪状一罗列,似乎又要把富士康拖回“血汗工厂”的地狱当中去。
报告中所写的很多都是对的,富士康工厂里面主管对员工的态度永远是驯服,就是服从和语言威力驯服,基本底薪虽然经过调升了,但是现在加班进行了严格管控,根据人员排配来算,根本不可能做到不加班就可以达到工作岗位的需要。现在集团管控36小时的加班,一个月4个星期,做6天休息1天,光1个月4天周末加班都是32个小时了,平时星期一到星期五还得留下来人值班。大家想下,就知道加班超时不了,超过36小时就要义务奉献了。工资确实存在明升暗降的现在,以前底薪低,加班长,现在是底薪提了,加班时数却被管控了,人员排配不过来就只有义务奉献。
我相信,前段时间富士康出台一系列措施一定是为了平息社会愤怒,减轻员工压力的,但是为什么实施一段时间就变了味呢?答案很简单,因为做管理的是人,实施措施的是人。
调查发现,由于产量指标过高,一些工人在工作时间内难以完成生产任务,于是“义务加班”。“义务加班”时间不计入工人的工作时间,没有任何报酬。昆山富士康工厂的工人反映这一现象非常普遍,“他(指线长)会给你规定产量,假如说你今天产量不能完成的话,他就会用加班的时间来完成他的产量,这段时间是不按加班工资算的。”
从上述一小段新闻摘录中不难发现,造成义务加班的原因是产量指标完不成,给员工规定产量的是线长,给线长规定任务的又是更高一层的管理者。那么改善这一状况的关键就在于,怎样才能给每一位下属规定最恰当的指标,既不压榨也不放任。而做到这一点非常难,如果不经过长期的专业培训,很难做到。而长期培训就意味着成本!富士康不是一个小企业,大家几个人凑凑开个会就能解决问题,就是因为它大,所以它难以监管控制。
当然,这也不是富士康的问题,是整个大陆工厂的现状,大陆的管理者有严重的问题,富士康在香港人台湾人眼里的确是血汗工厂,但为什么那么多人挣着抢着要进去?因为你在大部分其他的工厂连富士康给你的待遇和保障都得不到,富士康只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所以真正的问题还是社会对工人的态度和国内法律的健全与执行并予以监控。
再看一组事实:
跳楼事件接**生后,富士康成立了“员工关爱中心”。打电话给“员工关爱中心”成为工人表达意见和不满的主要途径。受访的观澜园区鸿超准事业群的工人说:“富士康的员工关爱热线根本就没有意义。”
工人如果要投诉自己的线长,通过员工关爱热线去投诉,要记录下工号,然后投诉的问题会被返回到自己的线上,因此,“这种投诉根本不解决问题,我们都不会去投诉。”富士康龙华园区的一名管理人员对于关爱中心的解释也是:“如果打电话给关爱中心投诉自己主管,这个信息会回到主管那边。不能匿名反映情况……如果要举报某个人,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否则无法查证,也对管理人员不公平。”由于缺乏对投诉工人的保护,工人容易遭到被投诉方的报复。一名昆山厂区的女工反映:“我们向领导说,领导找线长谈话,不但没有效果,线长反而对我们更凶。”
制度是好制度,措施是好措施,为什么不管用?因为人,因为执行者是人,做不好人的管理,因此公司一定会越做大,出现的问题就会越多。
用户923467 2011-6-6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