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我和周敬之约定9月14日在深圳会晤

2010-9-5 17:31 2695 11 11 分类: 采购与分销

2005年12月1日,十目认证有限公司、白沙集团、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三方在北京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白沙集团的香烟将应用十目认证和微软提供的信息管理系统。为了得到较好的支持,在2005年12月到2006年5月期间,十目认证有限公司一共支付微软公司技术服务费365.4万元。同时,基于微软技术支持的良好预期,十目认证有限公司还投入数千万元购买支持其系统的硬件,等待微软提供技术服务的数据交换平台运行后,向白沙集团提供更深入的技术服务和商业推广。十目认证有限公司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微软公司收费后一直没有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据深圳大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十目认证有限公司对白沙ORTM香烟加入十目全球品牌认证系统项目投入资产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显示,十目认证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所投入的设备等直接投资共计4838.12万元,这还不包括人员以及开发费用等投资。

2009年5月26日,十目认证有限公司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微软承担违约损失及利息7000多万元。仲裁过程中,十目认证有限公司还要求微软赔偿约5692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但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议十目认证有限公司通过诉讼索赔。

2010年7月30日,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微软公司需向十目认证有限公司赔偿365万元技术服务费,同时支付十目认证有限公司律师费50万元。

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生效后,微软公司却不按期履行法律裁决,十目认证有限公司多次派人到微软公司交涉,微软方面置之不理。2010年8月23日下午,十目认证有限公司派员到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取证以起诉微软强制执行时,自称微软公司律师的胡女士、自称微软公司员工的甘先生主动打电话给十目认证有限公司财务肖琦说2010年8月23日已经付款,并约定肖琦2010年8月24日来拿付款凭证。2010年8月24日上午9时整,十目认证有限公司周敬之和肖琦依约到微软中国总部等了一个多小时,甘先生一会讲打印机坏了,一会讲正在传真,等了一个多小时见不到甘先生也没有收到款,周敬之提出要见梁念坚,结果,微软公司保安人员拒绝周进入微软公司,激起了周敬之的愤怒,遂向微软招牌投掷鞋子和裁决书。

2010年9月3日,周敬之再次赴京正式筹备起诉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事宜。

2010年9月4日,我和周敬之约定于9月14日在深圳举行会晤,届时他将向我及我的团队详细披露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他坚信,这一次,自恃背景强大、目空一切的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一定会在中国的土地上受到应有的制裁!

在此,我呼吁有同情心及正义感的媒体朋友们高度关注此事件,它不仅仅只是一桩企业间的纠纷,它也是一次民族企业和跨国公司的正面较量。媒体朋友们如果需要参与9月14日我和周敬之在深圳举行的私人会晤,请与我的助理杨晓明同学联络,只要您的出发点是基于同情心及正义感,我们一概表示热烈欢迎!

6a94cd4cx8f03194d1078&690.jpg

PARTNER CONTENT

文章评论0条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
我要评论
0
11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3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