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中的时候,依稀记得是毕业班的时候吧,有一次语文老师狠狠地批评我是“阳奉阴违”的家伙。当时觉得不以为然,现在想想,其实推而广之,发现全中
国人上上下下都在干着这种事情,当然也不排除很多高尚善良的人。但试问,谁敢拍着胸脯说:我,某某某,一生至此从未“阳奉阴违”过。如果真有,那请原谅我
的武断。
在中国,我们喊着要法治,不要人治,要全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创建法治和谐社会。但是,在当今的社会里,处处存在着不公平、不公正。更多的是很多本该“为人民服务”的机构从存在日起一直在“为人民币服务”而忙的不亦乐乎!
最
近,遇到一点麻烦事。其实,如果说随意一下也就过去了。但是,总觉得我们的权益没有得到保证,被无耻卑劣之徒侵犯了。生性不喜与人较真的我本想面谈和解,
我也犯不着为那个事耽误我更多更宝贵的时间和机会,但是对方看错了,他以为我是软弱、以为我好欺负。其实爷只是不想与他那种卑劣之人太过计较,他竟然等鼻
子上脸,得寸进尺。这回爷可真要跟你较真到底。
为了寻求法律的帮助,两次去派出所,除了得到一句:我们不管这个事,如果你们真的起冲突了、出事了,报警就行了,我们的号码是xxxxxxx,或者拨110也行。其他的一无所获,如果说真有什么获得话,那就看到了他们上班时间在接待厅里打着呼噜罢了。
再次寻求工商或者消协的帮助,我管不了他们能不能帮上我,能想到的相关的单位都去了。仍然无果。
最后,决定咨询一下律师事务所吧。电话通了之后,就发现他们的态度与他们所标榜绝对是可以用“阳奉阴违”来说明一下吧。
痛心于这些“为人民服务”机构的言辞,鄙视那些所谓的律师咨询机构的牌匾。
求人不如求己,决定自己学法!
用户1584993 2009-11-5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