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白玉兰”的论坛上,IP再次成为热点话题。与众多IP相比,互联网IP即由网络小说改编成的影视剧占了很大的市场份额。从堆积如山、无人问津到全行业疯狂式的大抢购,到今天为止也只不过用了短短1年多的时间。在IP被买光之余,不少投资者还开启了预购模式。“白玉兰”论坛上有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共有114部网络小说被购买影视版权。然而,这种看似规模盛大的“互联网+”态势,并没有让人看到可喜的成绩。
上周,改编自fresh果果的同名小说《花千骨》被湖南卫视搬上了荧屏。首播当天,《花千骨》在“csm50城”中的收视率1.009%,市场份额6.028%,在当天同时段的节目中排第三名。这个成绩看似喜人,但如果拿来四年前湖南卫视同时段、同作为周播剧播出的《轩辕剑之天之痕》1.612%的收视率作比较呢?
自《花千骨》播出以来,吐槽声不断。前不久《虎妈猫爸》大结局动画片似的“5毛钱特效”被批后,《花千骨》一上来采用了同样动画片式的特效手法,此次被称为“5元钱特效”。更有意思的是,连剧中演员吃饭时用的包子,都是特效完成的,且痕迹明显。还有细心的观众指出,第一章上来的标题刚开始荧屏上打出的是“三生决恋”,而后又变成了“三生绝恋”,很显然,“决恋”是个错字,这是制作团队犯的一个低级错误。当初花重金买下的IP如此处理,未免显得有些浮躁。
同样,上周还诞生了一个超级大IP《盗墓笔记》。与《花千骨》相同,依然是一片唏嘘。这部号称每集千万成本的史诗级巨制,凭空多出的两个角色,以及主角那个用集装箱拼成的家,与原著相差甚远。不少盗墓粉直言,不会再看。
相比之下,好莱坞的大型IP“漫威系列”则显得不紧不慢。制作方花了4年时间将美国队长、绿巨人、雷神、钢铁侠等角色一一做成为一个个拥有着独特性格的英雄,才将他们聚集到一起做成《复仇者联盟》,而后又过了3年才推出《复仇者联盟2》,依然赚得盆满钵满。
其实,目前国内影视界的一些做法不是在培育IP,而是在透支它的内核。可以预见的是,文学作品的性质决定了不可能每年都会生产大量优质作品,优质IP总有枯竭之时。不少投资方在拿到优质IP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互动娱乐,带动周边经济、衍生品、制造话题关注度等方面问题。由此笔者不禁想问一句,IP热究竟热的是IP本身,还是一种商业的操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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