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标申请的流程和时间
商标注册申请递交到中国商标局后,商标局要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过程来对商标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1)形式审查:申请文件和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发给"商标受理通知书"。
(2)实质审查: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一件商标从申请到顺利取得注册的时间为15个月左右。
商标异议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发出"驳回通知书"或"部份驳回通知书"。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一件商标从注册申请到审定公告一般在12个月左右。
商标变更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商标变更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 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变更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
(3)证明材料: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材料或其他变更证明;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文件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每份申请应附证明文件一份,如果所附证明文件是复印件,应由发证机关签章或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家企业多个商标一并变更,只需附送一份原件。
商标转让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通知单。商标转让需提供以下文件和材料:
(1)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
(2) 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3)受让人的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殊证明材料: 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商标续展中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权人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在商标局给出的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申请,并缴纳续展延迟费。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商标局依法注销。申请人报送续展的商标图样必须同《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图样一致。商标局核准续展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续展证明商标续展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续展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商标图样8份。
10、许可备案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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