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2008-11-24 09:52
1. 目的
确保认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制造的认证的产品。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完整图样和技术文件,编制例行检验和确认规程。
4.2组装车间负责产品报验。
4.3 质检部负责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检验结果,标识检验状态和报告质量问题,质检部负责批准合格产品放行和认证标志的发放使用。
5. 工作程序
5.1例行检验的条件
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均已完成,检验结果均满足规定的要求;
5.2例行检验的实施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5.2.1检验员应熟悉产品图纸要求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程”,准备和调试好检测和试验设备。
5.2.2检验员按例行检验规程,逐项进行检验,并将结果记录在“例行确认检验记录表”上。
5.2.3产品经例行检验的各项目全部结束后,检验员认真填写好“例行确认检验记录表”,作出合格与否的判断,交质检部部长审批。
5.2.4经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员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5.2.5“例行确认检验记录表”、“入库单”等质量记录和资料由质检部归类存档。
5.3 确认检验条件;
5.3.1 应具有可供确认检验的产品;
5.3.2 检验和试验设备的精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5.3.3 检验人员能胜任检验的要求。
5.4 确认检验的实施
5.4.1检验员应熟悉产品标准,对“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程”的试验项目和方法能正确地进行。
5.4.2检验员应能对检测和试验设备进行调试和检查。
5.4.4检验员按确认检验的规定,对检验项目逐项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入“例行确认检验记录表”。
5.4.5 确认检验可与例行检验合并,对每一台产品按确认检验的项目进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亦可分开进行,但应至少每年对认证产品进行一次确认检验。
5.5 不合格品处理
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5.6 本公司制造的产品未经例行检验或例行检验有不合格项目,不允许紧急放行。
1. 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程》
7 相关记录
4.2.2.4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不符合《认证产品一致性规定》的按4.4规定进行控制。
4.2.3 产品标志
4.2.3.1 质检部根据产品标准要求,负责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对所生产的产品实施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4.2.3.2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负责对产品进行标志,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3 仓库管理员对入库产品的标志应进行检查以确保入库产品符合《认证产品一致性规定》。
4.3 产品的一致性检查
4.3.1 产品应定期(每半年一次)进行一致性检查,由质检部检验员在通过例行检验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按《认证产品一致性规定》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填写在《产品一致性检查记录》中,报质量负责人审核。
4.3.2 产品经检查,不符合一致性要求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4.4 认证产品的变更控制
4.4.1 如果认证产品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产品标志需要变更,由变更提出人填写《认证产品变更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批准。 |
4.4.2 变更申请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向指定的认证机构申请确认,经认证机构确认后方可实施变更。
4.4.3 变更实施由各部门按相应的规定进行。
1、 相关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5.2 《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控制程序》
5.3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5.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5 《仓库管理程序》
5.6 《认证产品一致性规定》
2、 相关记录
6.1 《产品一致性检查记录》
6.2 《产品变更申请表》 |
7.1《出厂(例行》检验记录表》 |
5.4.3检验员按确认检验规定的抽样方法进行抽样。 |
7.1《出厂(例行》检验记录表》 5.4.3检验员按确认检验规定的抽样方法进行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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