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OC 的设计趋势下,可重复使用的SIP 更是快速发展一颗复杂芯片的关键。运用SIP,可以加快IC 产品上市的速度,缩短IC 制程技术进步与设计技术进步之间的差距,使IC 设计公司将资源投入核心专长领域,进一步的进行设计上的专业分工。现在IP交易越来越普遍,其交易模式也越来越多样化,笔者就SIP商业交易收费模式总结如下。希望对大家能有点小小的帮助。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 每年授权金( License fee) +权利金/版税( Royalty fee )
目前最主要的交易模式,通常采用这种授权方式的SIP是专用Soft IP
每年收取的授权金可使SIP供货商弥补IP开发投入,并有固定的营收来源
依据出货量按一定比例(通常在1%~3%之间)收取的权利金,让设计公司公平的依照此SIP创造的价值,付出合理的费用
有的每年也还要收取一定金额的顾问咨询费,提供升级设计工具与咨询服务
(2) 第一次的授权金( License fee) +权利金/版税( Royalty fee )
第二大的交易方式,通常采用这种授权方式的SIP是Standard IP,因为Standard IP有的标准规范,后续服务几乎是不需要,例如USB便是此类SIP
独立IP厂商还是Foundry自主设计的SIP都是通过技术转让获得首笔IP授权费以弥补IP开发投入
依据出货量按一定比例(通常在1%~3%之间)收取的权利金,让设计公司公平的依照此SIP创造的价值,付出合理的费用
(3)仅收取权利金/版税( Royalty fee Only)
第三大的交易方式,标准单元库和通用存储器Standard IP常采用的商业模式
设计公司通过网络下载模式获得标准单元库设计套件(Design Kit)开始芯片设计,一旦量产用户有义务向IP厂商或Foundry报告实际使用到的标准单元库类型和数量,IP厂商通常会根据协议委托Foundry合作伙伴对设计公司的IP使用报告进行扫描验证,以获得准确的IP使用情况,作为从Foundry收取版税(Royalty fee)的依据
仅收取权利金,卖多少颗,算多少钱,与IC销售模式最为相似。最能保障买方的权利, 因为完全依据出货量来计价,可以避免出货不顺,却又已支付大额的授权金的窘境。
(4)每年收取授权金( License fee )
主要对象为研究单位,这种交易方式的特征在于,使用者一开始不需要付出很大的金钱, 便有使用的权利,但后续每年的金额,维持在一定的大小。
研究单位并无实际出货量,大多是设计出原型电路后便技术转移至外界,因此要求权力金并不实际
研究单位通常无法一开始拿出大量的资金,但资金来源稳定,可长期支付费用。
(5)仅收取第一次的授权金( License fee Only)
基础、简单型SIP或Star SIP 采用的收费模式,这种商业模式是最早的SIP交易模式,近年来明显下降
第一是大型的IDM厂商希望将SIP买断,希望之后所创造出的利益都归自己所有,但也因此这种类型的交易金额将会很大,单一SIP的收费将可高达数百万美元,主要用在Star SIP上。
第二一些简单型的SIP也会因为用在单价低与数量多的产品上,在出货数量无法明确估计下,也会使用这种交易模式
原因:主要用于基本型SIP或是IDM厂商觉得本身出货量够大,资金也比较充裕,希望能够自行负担比较大的盈亏风险
弊端:另外SIP授权出去, 因为比IC容易被复制, 被授权者若盗取智财权应用到别的IC上,SIP供货商难以发现, 因此对供货商来说,保障相对比较低
目前最受欢迎的方式:设计授权和制造授权分开并分别授权
IP厂商针对分别以设计和制造为主的两大群体Fabless设计公司和Foundry厂商也进行了商业模式的革新以减轻设计公司的授权成本,将由一些设计用仿真模型组成的设计套件部分(Design Kit)授权给设计公司,将GDSII部分(所谓的硬核)授权给Foundry厂商,在制造环节实现设计部分和制造部分的合并(Merge)完成芯片的制造。
这一新的收费模式的出现将SOC设计公司的进入门槛降低了。
文章评论(0条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