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美国,哪些机构或场所是第一耗能大户呢? 如果你家里有十几岁子女、视频游戏机和多台大屏幕平板电视的话,你一定会说自己家最耗电,但实际上全美最耗电的地方当属美国联邦政府。既然如此,我们的联邦政府机构理应以此为契机,为我们树立好榜样,只采购高能效的产品,难道不是吗? 我们的政府官员们总是喜欢大谈特谈民众有效利用能源的重要性,大家可能对这些言论早已习以为常了,但政府自身是否在节能问题上发挥了自己的作用呢?很有意思的是,过去十年间美国联邦机构一直都是被动采购绿色节能产品的!例如,在1999年,克林顿总统签署了第13123号行政命令,要求联邦机构采购符合能源之星标准的产品。两年后,布什总统签署了第13221号行政命令,规定联邦机构在采购电子产品时必须选择待机能耗不超过1W的产品。 最近几年,美国国会先后通过了两项自己的法案 —《2005年能源政策法》(EPACT 2005)和《2007年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EISA 2007)。这些法案将上面提到的两个行政命令转变成了强制性法律要求。EISA 2007还详细规定了一系列能效标准,其中包括最低照明能效和外部电源效率,这些标准基本上采用了加州的外部电源2级标准。 每个联邦机构在实现节能方面的进展状况都值得我们去关注。此类改造计划的通常做法是先设立衡量成功(或失败)的指标。未来数周内,我都会全力搜索有关此信息的政府报告或网页,找到后我会通过博客与大家一起分享。 与此同时,好消息是美国政府正试图实践其节能承诺 — 通过采购符合其自定标准的产品来降低自身的能耗。既然全国第一耗能大户都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大家就更没有理由不行动起来了。
文章评论(0条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