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十来年,大型国企在采购管理上的发展,可以说是以集中采购为标志。其发展历程大致分为三段:第一是建立对口管理,即把采购职能集中到采购部门;第二是建立单一领导负责制,消除采购部门多头管理的情况,例如生产材料采购归一位领导、间接材料归另一个领导、设备采购又归第三位领导;第三是总部集中,即把分公司的一些采购决策权集中到总部,以及从单一的总部直接集中采购到采用多种灵活的集采方式,例如总部指挥、分公司操作,或者总部授权,分公司、区域集采等。
这个发展历程,特别是建立采购的对口管理,对于在跨国企业的职业人士来说有点不可思议,但国情确实如此:有个企业的采购职能曾经是如此之分散,每年区区几亿元的采购额,有100多个采购合同章,这意味着有多少对口管理机构!从总公司到分公司,从设计到生产到销售到售后服务,众多的部门、职能和人员都在做采购。从这里能看得出采购分散的程度,也反映了为什么集中采购成为焦点。
但是,矫枉过正,集采的过程中屡屡出现集中过度的现象,反倒达不到集中的目的。比如有的公司把分公司的采购权集中起来,总公司的采购在干,亲历亲为;分公司的采购在看,不但不帮忙,而且变成了内部客户,站到了集中采购的对立面。结果集采部深陷具体事务操作,无暇在系统、流程和政策等影响全局的问题上有所作为;而分公司熟悉业务、熟悉当地市场的优势也用不上。
这里的关键是什么需要集中,什么需要放权。
那究竟该集中什么呢?集中采购是把分公司、分部层面没法完成的任务,集中到总公司层面,来更经济、更有效地完成。集采不是为集采而集采,而是要以经济效益为根本。举个例子。几年前,一个大型央企做集中采购,成立自负盈亏的集采公司,把各分公司的大宗原材料集中采购,再加上一定的百分比卖给各分公司。结果分公司、供应商都怨声载道。为什么呢?这些分公司动辄都是几十亿、成百亿产值的大公司,对这些大宗原材料的采购量已经很大,议价能力已经很强,集采后的量虽然更大,但对供应商来说也没有进一步的规模效益,供应商没法进一步降低成本,但迫于集采后的更大的议价能力,只好让利几个点,而钢材、水泥这样的大宗材料,厂家产能普遍过剩,利润已经薄如刀刃,这几个点一让,供应商也没什么赚的。集采能拿到的降价有限,再加上几个百分点卖给分公司的时候,分公司拿到的价格也比原来自己采购好不了多少,而集采带来的种种不便,例如调度困难、交货不及时等,只能让分公司更加不满意。在这种模式下,集采公司其实就是个批发商。批发商中,看不到那些专门批发大宗原材料给特大公司的,就是因为同样的原因。不符合市场规律,即使是行政命令推行,也没法持久。例如这个大型央企,集采几年,集采比例一直只有全公司采购量的几个百分点,直到改变这一做法。
这种自负盈亏的集采中心,在一些大型跨国企业中也存在过。例如十余年前的惠普等公司就有这样的做法,他们整合自己的合同制造商的采购量,拿到更好的价格,加价卖给合同制造商。据说这样的价格仍旧比供应商自己能拿到的价更好。前几年看到希尔顿也成立自负盈亏的采购中心,效果还不错,他们的首席采购官也在美国采购和供应管理界广为称道。这两个公司究竟在集采什么,以后的效果如何,我没看到更详细的报道。有知道情况的朋友请告知。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这种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符合公司的最终利益,注定不会长久。
集中采购的目的应该是集中力量,做分散采购没法做好的事。这道理简单,执行困难,有下述几个原因,集中采购得从解决这几个问题入手。
其一是组织问题,即各分公司独立运作,各自为政。这在国企里很普遍:各个分公司是独立法人,独立运作。这种情况需要自上而下的力量来整合。大型国企这成十年来的主攻点就是这点。组织复杂度太高,本位主义严重,动辄需要几年时间来逐步把采购权归口到采购部门,或者把多个采购部门归并到一个部门、由一个领导管理。有些调整是如此之难,甚至得等着某些领导退休才能做组织调整。
其二是信息问题,即各分公司愿意做集采,但材料编码、信息系统各不相同,历史采购量难以归并,各分公司用量难以整合。如果说组织分散是个关系问题的话,这是个连接问题。如何构建统一的材料编码和信息系统平台,就是集中采购应该着力的地方。信息收集困难,集采大都是以项目的形式进行,定期、经常举行成本太高,而且操作周期太长,给用户单位带来不便,往往可以抵消集采带来的降本。
其三是个流程问题,即如何一遍遍地做而不走样。大型企业,动辄几十、几百亿甚至上千亿元的采购额,几百、几千人的团队,分布全国、全球各地,没有清晰的流程,集采就很难落地生根。国企做事,政策推动。但很多事,领导"三令五申",下面就是落实不下去,为什么?就是因为政策没有转化为流程。流程是变革的根本。不从流程改变出发,就出现"上面有上面的说法,下面有下面的做法"。政策代替不了流程。这正是国企的一个软肋。
因为这三个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在政策的驱动下,国企的集中采购即使做起来了,也会因为效率低下、周期太长、没法有效支持需求部门的业务需要而做不起来,或者做起来了开倒车。例如有些企业的集采,从制定需求到签订合同,动辄需要小半年。期间用户部门要用料,就只好向供应商借货,但在集采合同签订前不能付钱,所以帐期很长,供应商怨声载道,对用户部门的服务也就不好。集采合同终于签下来了,到分公司执行时,有的分公司又二次谈价,进一步挤压供应商的利润空间。这些都影响了内部用户和供应商的正当利益,集采难以推行就可想而知。
用户628684 2014-2-17 11:25
好象ZF管理也是如此
用户706145 2014-2-13 11:27
资源利用,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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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e_280086119 2013-3-13 11:18
用户906320 2013-3-12 15:34
“采购权集中起来,总公司的采购在干,亲历亲为;分公司的采购在看,不但不帮忙,而且变成了内部客户,站到了集中采购的对立面。”
感觉大家都等着看笑话一样,吃力不讨好的职位啊!
用户923570 2013-3-12 11:26
用户987273 2013-3-12 11:04
用户980283 2013-3-12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