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在充电后期,充电电流小于0.005C10,充电电流连续3小时不变化,即可视为充电终止。 2.-48V供电系统,通信设备受电端子上电压允许变动范围为-40 V至-57 V。 3.直流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不大于最大负载电流的2倍。各专业机房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不大于最大负载电流的1.5倍。 4.交流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照明回路应按实际负荷配置,其它回路应不大于最大负荷电流的2倍。 6. 蓄电池GFM-300,其GFM表示表示它是固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额定容量为300Ah。将这种电池用于-48V电源系统,以10小时率电流放电时,其放电电流为30 A,电池组的放电终止电压为-43.2V。 7.6-FM-100是额定电压12V、额定容量100Ah的阀控试密封铅酸蓄电池。以20Hr的恒定电流放电,其放电终止电压为10.5V。 8.具有二次下电功能的-48V开关电源,一般第一次下电电压为-46V,第二次下电电压为-43.2V,回差电压约为6V。 9.同步发电机励磁方式可分为自励方式和他励方式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