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設計標準資料集 产品设计标准资料集 产品图样的基本要求 1 总则 .图样必须按有关制图的国家标准或规定绘制,达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图样上名词.术语,代号.文字.图形符号结构要素及计量单位等.均应符合 有关标准或规定. .图样上的视图与技术要求合起来,应能表明产品和零.部件的结构.轮廓及 制造检验时必要的技术依据. .图样在能清楚表达产品和零.部件的结构.轮廓.尺寸及各部分相互关系的 前提下,视图的数量应尽量减少. .每个产品或零.部件,应尽量分别绘制在单张图样上,如果必须分布在数张 图样上时,主要视图.明细栏.技术要求一般应置于第一张上. .图样上的产品及零.部件名称.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如无规定时, 尽量 简短,确切. .图样上一般不列入有限制工艺要求的说明必要时,允许标注采用一定加工 方法的工艺说明,如"同加工"."配研"."车削"等. .每张图样按规定填写标题栏,在签署栏内必须经"技术责任制"规定的有关 人员签署. 2.图样的绘制 2.1 零件图 .每个专用零件一般应绘制单独零件图样,特殊情况下允许不绘制. 例如: a.型材垂直切断和板材经裁切后不再机加工的零件. b.形状和最后尺寸均需根据安装位置确定的零件. .零件图一般根据装配时所需要的形状尺寸和表面粗糙度绘制.零件在装配 过程中加工的尺寸,应标注在装配图上,如必须在零件图标注时,应在有关 尺寸近旁注明"配作"等字样或在技术要求中说明.装配尺寸链的补偿量, 一般标注在有关零件图上. .两个相互对称的零件.一般应分别绘制图样. .必须整体加工成对或成组使用而又相同的分切零件,允许视为一个零件绘 制在一张图样上,标注一个代号,视图上分切处的连线,用粗实线连接. .单个使用而采取整体加工比较合理的零件,在视图中一般可用双点划线表 示零件以外的整体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