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里搞绩效考核时,一般会规定绩效考核的结果要限定比例分配,比如说得A的人不可以超过多少比例,得B的人不可以超过多少,而且根据部门总的绩效来分配,部门绩效高的分配到A和B的比例上限也更高。
这个规定表面看起来很合理,事实上这正好是绩效考核自己打自己嘴巴。绩效考核能做到客观公平吗?如果说不能做到客观公平,那要这个绩效考核有什么用?如果说能做到客观公平,那么为何要限定比例呢?
绩效考核的人说限定比例分配的依据是,如果一个部门的绩效不高,那么部门的绩效是由部门所有人贡献的,部门绩效不高那么部门内部人员肯定不可能大家的绩效都高。部门绩效是简单的部门个人绩效的加法吗?肯定不是。假设做某一件事,本部门的人齐心协力做,如果分工合理,那么大家一起协作做的可能比每个人的总和多;相反,如果大家一起做的时候互相勾心斗角、互相扯皮,那么就会反而比每个人的总和少。再说了,部门指标与个人指标本身就不重合,怎么可能是简单的相加呢?如果不是相加,那么有没有可能部门绩效低,但是大部分个人绩效高的呢?举个例子。假设在生产某个产品时,生产部的每个员工在自己的工位做得都很好,速度快,质量好,因此他们的绩效都是很高的,但是,生产部的绩效未必会一定很高。比如说,计划下错了,生产的产品不是业务部需要的产品,所以影响到了出货及时率。这件事中,生产部大部分人是圆满地完成了本职工作的,这些人应该高绩效,但是由于东西做错了,生产部总的绩效是不合格的,有问题的是少部分人。整个公司的绩效也类似,公司的总绩效不是简单的部门绩效之和,而是由无数个有机的无法简单量化成指标的环节组成的。如果做些所谓的关键指标分解就能把整个公司运作好,那管理就是太容易的事了!就像木桶理论,装不满水可能仅仅是某一个短板造成的。因此,个人指标高低的比例与部门与整个公司的指标都未必有关系。
事实上可能很多搞绩效的人是明白以上的道理的,但是为什么还要限定比例分配绩效考核的结果呢?有的人坦诚点会告诉你原因,有的人不好意思告诉你真实的原因。真实的原因是,如果不限定比例,那么有的部门经理会随意给全部部下都高绩效,谁都不得罪,这样一来,绩效工资的成本上升了,绩效考核的人怎么向老板交代增加的成本呀。因此他们只好采用限定比例的办法来使绩效工资成本降低。这件事本身,就说明绩效考核的人承认了绩效考核的主观因素成分特别大,考核结果很容易调整!否则限定比例干嘛?让客观数据说话不就得了?该得什么结果就什么结果呀。
总之,绩效考核结果限定比例分布本身就是对绩效考核最大的讽刺,证明绩效考核者承认绩效考核的结果主要还是靠主观。
那么,要这个绩效考核干什么?(幕后旁边:大家都搞赶潮流呀,可以堂而皇之地培养亲己打击异己呀)。
用户792626 2013-7-8 11:19
要将绩效管理切实有效的落实到位
就应该细化的个人,并且将责任界定清楚
不能吃大锅饭,虽然或部门绩效不好
但是针对个人来说也许是最好的,虽然个人也有义务承担团队的荣辱,但是一定要指定一个合理的比例,不能让个人的努力白费,这要就失去了绩效管理的意义了
用户1017411 2013-6-18 21:59
用户915601 2013-6-18 14:02
用户987273 2013-6-18 12:07
zhoulin_429300892 2013-6-18 08:18
用户1012514 2013-6-17 11:13
用户1275742 2010-12-10 17:09
用户906366 2010-12-9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