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做FMEA? 天行健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
1 法律相关
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使用的,但却是必要的。
因为有三个方面和法律法规是有关的:
客户的合同要求- 经过认可的采购协议 (FMEA是合同的主题)- 合同的从属义务 (质量保证)
生命财产的保护(产品责任,“工艺技术发展水平”) 恪尽职守的证明
事故预防
2 行业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ISO 9001,IATF 16949, VDA6…)
3 企业要求
公司自己产品开发流程规定(也许有罢)
同时,新版AIAG VDA FMEA中提到:实施FMEA时,遵循以下规范
明确,即用严格准确的技术术语描述潜在失效模式,使专家能够评估失效起因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描述避免产生可能的误解、避免使用带有情绪的词语(如危险、不可容忍、不负责任等)。
真实,应准确描述潜在失效的影响(例如产生异味,烟雾,火灾等)。
合理,失效起因应合理,不考虑极端事件(如道路上的落石、制造厂断电等)。当通过系统方法(包括头脑风暴、专家判断、现场报告、使用案例分析等)进行记录时,因感知、判断或各种行为相关的不当使用导致的失效被视作可预见。蓄意不当使用(例如故意操作和破坏)导致的失效不予考虑。
完整,即不对可预见的潜在失效进行隐瞒。担心创建一个准确有效的FMEA文件会透漏太多的知识经验,不能作为FMEA文件不完整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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