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从盥洗室洗完澡出来,我拨通了Mr. Donald Stern的电话。我把原来Mintz Levin的律师Tracy Miner换成了现在的Donald Stern(简称DKS)。他是Garrick介绍的,曾任麻萨诸塞州九十年代的联邦检察长,有扎实的学院背景,任教哈佛法学院。DKS在麻州联邦监狱大名鼎鼎,许多犯人都是他签字被捕和起诉的,以致我一直向别的犯人隐瞒我的律师中有DKS这样的人。当然,他收费不菲。
DKS和GFC忙于审判前的提案motions。陪审团审判好像一场拳击比赛。开审前的提案motions是双方为比赛预置游戏规则。DKS做的一个强制提案motion to compel,要求美国政府不得不提供某些出口决策的关键文件。在助理法官Mr. Collins主持的提案聆讯中,DKS做了非常成功的辩论,但几天后Mr. Collins还是否决了这个提案。现在辩护律师们决定向主审法官Ms. Patti Saris申诉appeal。这个提案申诉一旦被主审法官批准,不仅有助于我们的辩护,而且将有力遏制检方今后对出口违法案的随意检控,成为出口违法辩护方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我向DKS表示理解他做的提案motions的意义,同时择要介绍了我做的那些由DW转交的文件,便匆匆挂上电话。
美国政府兴师动众,仅对我们检控的纸质证据资料discoveries就有18万页之多。这些资料每一页都编码并扫描入档,如果打印出来,几个房间都装不下。他们拷贝走十多台电脑的硬盘,连我两个女儿的个人电脑也不放过,数据量高达1.5T(terabytes),相当于1500个G。这1500个G的内容,除去系统文件和临时文件之后,有效文件就有26万个之多。此外,他们还将相关的中文文件进行翻译,仅送达给我的翻译光盘就有六张。如此大规模的检调,实际上在我被捕前相当的时间就已经展开。现在我才明白,2008年12月5日,我从深圳启程经港赴美,由芝加哥转机波士顿的旅程,是一步步投进美国政府对我设下的天罗地网。
入狱后长期研读案例和联邦法规,我觉得法律在美国,有点象日本的武士道和中国的士大夫精神,是美国社会的精髓所在。我能感受到我的律师如GFC的高尚严谨和行侠仗义,我毫不怀疑精英律师如DKS在为我们辩护的同时对法律公正公平的绝对捍卫,但我对于美国的联邦司法体系深表怀疑。
联邦政府主要检控三大类犯罪:吸*贩*、非法移民、危害国家安全,没有一项取得成功。*品方面,几十年来的禁毒工作反倒使*品在美国越加泛滥。最大的好处就是美国能够以禁毒为借口,干涉周边国家和涉毒国家,同时使得联邦监狱一半左右的犯人是*品犯。移民方面,联邦监狱是美国政府剥削全球廉价劳动力的保证。许多无知的移民并不知道,美国梦的另一面就是联邦监狱。大量的拉丁裔犯人拥挤在联邦监狱,让我诧异墨西哥人是否已经是美国的多数族裔,否则必须面对这样的事实:如此众多的墨西哥老百姓被关押在美国联邦监狱并非因为他们是真的罪犯,而是因为美国政府在制造犯罪!至于国家安全,美国政府在911之后除了实际占领伊拉克和阿富汗之外,既没有找到所谓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没有制服塔利班。也许他们的目的本就不在找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不是抓获塔利班真凶?我无需置评,但他们把我也当成危害其国家安全的坏分子的时候,我不得不思考,他们是真的恨老吴,还是把老吴做个借口和靶子?
自从1994年决定弃文从商,我发誓不再接触政治。当时在哈佛研究中国问题,我得出两个结论,一是政治太凶险,老吴玩不起,二是中国的改革开放不可逆转,咱还有别的机会。在八十年代,中国知识分子似乎只有“学而优则仕”一条路,退而求其次就只能做做学问,呆在学校的象牙塔里。九十年代邓小平南巡之后,我认识到下海从商是知识分子的第二条路。这样,我1994年一个猛子扎进商海,再也没有对学术和政治回头。如今,我发现我可以放弃政治,但政治却没有放弃我,而且在要我的命。命运真是作弄人!
政治上的难题不解,经济上的麻烦却纷至沓来。按联邦司法程序规定,同案犯不得聘请同一律师,也不得聘请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样我们同案三人,还有两个公司,不得不从五家律师事务所聘请五位律师。他们再加上GFC和DW,还有深圳聘请的石怀先律师以及另外一位香港律师,外加这些律师的助理和额外聘请的出口法律和电子元器件方面的专家,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律师团。我们每个月支付的律师名单超过十人,费用远远超过我的想象。而且庞大的律师团面对海量数据如何进行协作和配合?如何进行有效辩护?又是一个个巨大难题。
诉讼开支却越来越大,我们的案件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凶险。美国政府一年多来已经起诉我们三次,一次比一次严重。到今年中国国庆节的10月1日,控罪由当初2008年12月18日起诉的3项追加到38项,出口申报的问题演变成了现在的向中国军方销售**,加之连带的串谋、伪证、洗钱等等罪行,佐以财产没收为威胁,简直是泰山压顶。全世界都在关注中国国庆阅兵之际,老吴正站在被告席上被美国政府控告向中国贩卖**。检方似乎存心给老吴挑了一个好日子。到上个月奥巴马访华返美的第一天,美国国会发布的中国经济安全咨询报告大肆宣扬中国在美的间谍活动,居然将我们的案子作为注解之一。面对这种诡异凶险的局面,我不得不对自己暗暗的说,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以前觉得美国人喜欢打官司,动辄法庭上见。实际上这讲的是地方法庭,多数是民事纠纷,而不是联邦法庭。联邦法庭绝大多数的案子都是检察官代表美国政府来起诉某个人或团体,动辄就是刑事案件,每个案子都上报上新闻。只要被联邦政府起诉,美国人无不闻风丧胆,因为这不是九死一生的问题,这是几乎要百分之百定罪的问题,然后这个罪名要作为前科背一辈子。
联邦检察官法力无边,“他们能起诉一个三明治!”这就是联邦司法的特色。一旦被联邦检察官起诉,嫌犯们唯一的指望就是法官,希望认罪后法官大人轻判。美国的司法公正往往体现在地方法院。联邦政府是绝对权力和永远正确的象征,即便是李文和这样的冤案,最终也是以他承认了小过错为前提,即就是低头认罪了,政府和一些媒体才赔款了事。联邦检察官是从来不认错的。还好,听说我们的法官Ms. Patti Saris是个公正的法官,敢于替弱势群体说话。但我的案子远远超过一般个人和企业的操控能力。我只得把自己托付给神,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一定出自上苍的旨意。
至今,我不知道我的案子何时结束,以什么方式结束。但我已经学会了和困境相处。中国老话说,“虱多不怕痒”,“死猪不怕开水烫”,确实有道理。在他们的监狱呆了一年多,被他们一次接一次的起诉和提堂搞麻木了。美国佬不知道在中国做民营企业老板的难处。相比于在深圳商海中日日天人交战,联邦监狱对老吴未尝不是一种清福。在这一年里,老吴读书写作锻炼三不误,不得不说是坏事中的好事。
有时候我觉得挺够本。一个泱泱大国的政府,如此重视他国的一家小小民营企业,挖空心思的要摧毁它,实在是抬举驰创电子和老吴。有时候我也觉得好笑,从哈佛跳出来,自我放逐到深圳做元器件也能做得这么惊心动魄,真是“成也哉美国,败也哉美国!”
案发一年之后,驰创电子已经向美国政府宣示了自己的价值。这家民营企业在老板被抓,美国业务停顿,而且整个公司被美国政府作为国家公敌来起诉之后,居然奇迹般度过了其十三年成长史中毁灭性的一年!这家仰赖销售美国电子元器件的中国独立分销商不仅没有倒下,不仅支撑着远在美国的高额诉讼开支,并且新近完成了2010年的预算计划!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我认为驰创已经赢了,深深为驰创每一位员工的顽强坚持而激励和自豪。
用户701128 2012-12-3 15:55
用户1361466 2010-5-7 19:27
用户849479 2010-4-27 18:13
用户781189 2010-4-27 18:08
- 满手烂牌,不一定就会输 –“若你能沉着面对牌局,你已经先赢了一半”
- 向中国军方销售军火?
* 什么军火, unit price- US$700不是军火;US$700万 (7 million)有可能是,不一定就输。
用户1284259 2010-4-27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