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1、本导则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所属或管理的新建(含扩建)的风力发电工程设计,参股项目可参照执行。 2、本导则适用于装机容量为20MW级及以上或以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入电网的陆上风电场(含位于多年平均大潮位以上的沿海风电场)工程设计工作,其他规模和离网型陆上风电场及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可参考执行。 3、风电场工程设计一般包括风电场和变电站两部分,风电场工程接入系统设计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导则仅就主要设计内容进行说明,未尽部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执行,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5、本导则为企业指导性标准,如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矛盾,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6、本导则由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