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国针对高通提起各式反垄断诉讼后,苹果也针对基频专利使用授权金等问题,在美国与中国两地针对高通提出各项指控,为何苹果在此时提出这样的官司,非要把事情弄大不可?而双方的争议何在呢?
  2017 年 1 月 20 日,继中国国家发展及改革委员会(China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简称发改委)、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Korea Fair Trade Commission,KFTC)以及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相继指控无线通讯芯片制造大厂高通(Qualcomm)从事市场垄断行为后不久,美国苹果公司(Apple)亦选择在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对高通提出违反契约义务(breach of contract)、专利权利耗尽(exhaustion)、从事市场垄断行为(monopolization)、无侵权或降低权利金等多项指控。
  高通回应苹果指控毫无根据,将在全球法院捍卫自己的商业模式。由于双方对此的争议并不只影响双方营收,重要的是其争议结果不但会影响 iPhone 目前的终端价格,甚至也会影响 Android 手机的价格,影响全球消费者甚巨,故本文将试着讨论双方攻防的争议点。
  名词背景介绍:SSO、SEP、F/RAND
  SSO 指的是各国际标准组织(Standard Setting Organization),如 IEEE(电机电子工程协会)等,其由众多厂商组成为了达成共同标准的目标(如大家熟知的 Wi-Fi,以免各厂商自行制造导致相互产品之间不相容)所参与的协会。国际上的 SSO 非常多,除了 IEEE,主管通讯与影像的国际电信组织(ITU)、包含制定内存标准的联合电子设备工程会议(JEDEC),提案过去 3G / 4G 甚至未来 5G 通讯的第三代合作伙伴(3GPP),甚至欧洲区域的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都属于 SSO 的一种。
  而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就是各 SSO 在制定如资通讯标准(如 Wi-Fi)的过程中,各参与厂商将其正在申请或已获核准、有可能与制定标准相关的专利,同时 SSO 也要求各个参与厂商都必须自行公开 SEP。请注意,这是厂商在 SSO 所自行提供的,换言之,厂商提供的专利到底是不是真的与标准有关,都还是未定之天,能够判定的只有审理当地的法院。这也是为何苹果在本案指控并未因产品(如 iPhone、iPad)符合标准(如支持 WiFi 或是 LTE)就一定会侵犯高通专利的原因。
  由于 SEP 即有可能为标准的一部分,如果真的被纳入标准,等于该厂商的专利将随着符合标准的产品一路放大。如果没有得到专利所有权人的授权,符合标准就等于侵权的代名词。有鉴于此,所有的 SSO 都要求参与标准制定的厂商必须要签属同意以 F/RAND 为 Fair(公平)、Reasonable(合理)、And Non-Discrimination(非歧视),即所谓的 F/RAND 原则授与其他人专利的义务,不得违反。以 JEDEC 为例,其公开明示如果有会员拒绝同意此授权原则,必须在发出拒绝通知给委员会后的 120 天内离开 JEDEC。
  JEDEC 之所以会要求是因为早年曾经发生过 Rambus 控告全球多家厂商的效应。因为早年的资通讯产品并不像现在从个人电脑(PC)、笔记本电脑、手机到穿戴式设备(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琳琅满目,早年几乎以 PC 为大宗。
  而在 PC 的架构内,除了 Wintel 主导的标准,唯一会需要多家厂商共同制定的标准就属 DRAM,当年 Rambus 参与了 DDR 标准时,其提出了包含可程序化的 CAS latency,甚至 DDR 一定会用到芯片内(on chip)PLL/DLL 等技术都被 Rambus 申请为其专利,待 DDR 标准制定完成后又不愿意授与专利给竞争对手与品牌厂商,不但替自己引起反垄断(Antitrust)的麻烦,更造成了所有资通讯厂商的困扰。
  因此,所有 SSO 对于参与标准制定的厂商都要求必须遵守 F/RAND 原则授与他人权利。
来源:Technews科技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