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大型电子企业旗下有两家工厂A和B使用同一种材料,有两家供应商甲和乙供应。后来甲供应商发现两家工厂给出的供应规格在公差上有差异。A厂的要求是(-0.30~+0.33),而B厂的要求是(-0.33~+0.30)。甲供应商建议两个工厂用统一规格。结果两个厂的工艺和品管部门一商量,那就都统一成(-0.30~+0.30)吧。俩厂的采购立刻去和品管和工艺理论,加严供应规格肯定会导致成本上升的,必须给个说法。但是工艺部经理说,他已经找过现在的两家供应商了,他们都能接受新规格,并且保证不涨价。所以供应成本不会上升。
  
  工艺部经理的说法对吗?供应成本的确不会上升吗?
  首先应该明确一点:供应商没有涨价,不等于供应成本没有上升。而且成本只要上升了,最终必定会以某种形式体现出来。加严供应规格,必定会导致成本上升,即使供应商没有涨价,也会以其他方式体现出来。
  1  减少将来的降价空间
  虽说此时没涨价,但是将来议价的时候,必定会更难获得降价空间。本来可以降0.5元的,现在只能降0.2元了,甚至降不了了,这其实就是供应成本上升的一种体现。供应成本是否上升了,即使只是从价格方面考虑,也不只是指此时此刻是不是有涨价,而是要看对今后供应价格的整体影响。
  2  降低采购方谈判力
  采购员曾经问过甲供应商,“你好好的干嘛提统一规格,这不是给自己挖坑吗?!”供应商讪讪地说,本来是为了供应方便点,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两个工厂的采购都认为这个供应商干了件蠢事。
  几年以后,从一个甲供应商离职的员工那里,听到了故事的另一半。
  当年,甲供应商早就知道A和B两个厂的规格不同,其实自己内部早已用(-0.30~+0.30)为标准了,这在业内已经是个很高的标准了。后来甲了解到乙(同种物料的另一个供应商)也想那么做,但是由于技术能力所限,达不到这个水平,于是他们就在成品完成后做一定的筛选,把尺寸偏大的批次供给A厂(公差要求-0.30~+0.33),偏小的供给B厂(公差要求-0.33~+0.30),就都能满足要求。
  于是,甲就提出了统一规格的要求。在提出时,他们就知道,很可能最后会是(-0.30~+0.30),因为大部分大企业的工艺和品管在遇到这种问题时,都会选择这种对自己部门最安全的做法(要在两个厂的规格中选一个,要解决的就不光是技术问题了)。只要自己向客户保证不涨价,乙供应商也不敢涨。自己本来就已经达到了被加严的规格,所以规格加严不会对自己有任何影响,但是会把乙供应商累得吐血,自己很可能可以提高供应份额。另外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是,甲很清楚,规格加严后,市场上能达到这个标准的供应商已经非常非常少了,后面的故事就不用讲了。
  这个供应商,原来是这么个“愚蠢”法儿的!
  买卖方的谈判力是决定于市场上的供需关系的。同一个市场上,供应方越多,竞争越激烈,采购方谈判力就越强。加严规格改变的不仅是技术要求,还会同时改变用规格圈出来的合格供应商个数。即使加严的规格只是去掉了那些本来就与采购方没有交易的供应商,也是在实质性地削弱采购方的谈判力。
  供应规格不是不能加严,但是每一点的供应规格加严后面都是要以供应成本上升为代价的,所以加严规格是一定要对获得的价值做出全面评估,确保加严规格带来的价值超过供应成本的上升时,才值得去做。
  总结
  实际供应运营中产生的一些不合理的供应规格加严,会导致无谓的供应成本上升;
  不涨价不等于没提高供应成本,增加降价阻力和降低市场谈判力都是隐性的成本增加;
  每一点规格加严都会导致实际供应成本上升,必须换来足够的价值才能去做。
  来源:E2biz服务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