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公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第四批),31家电池企业,2家超级电容企业入围,全外资公司悉数落榜,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业界讨论。这份富含深意的榜单究竟释放出怎样的市场信号?它对于尚在襁褓中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有何意义?
  
  超电入选:格局震荡已起

  超级电容企业的入围和很多故事不同。大多看到的是高潮,却没看到开头,也猜不到结尾。很长一段时间,国内蓄电池厂商和超级电容企业处于微妙的平衡。甚至在新能源动力汽车补贴方案落实,政策的天平倾向电池产业之时,超级电容也凭借独特的储能优势,斩获一众拥趸者。如国内领先的超级电容生产和解决方案提供商集盛星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集星科技)拿到了国内最大的客车生产商宇通的订单,为其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客车提供超级电容储能装置。
  第四批目录公示名单上,江苏集盛星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超级电容产品进入目录企业,宣告着两大阵营有可能会成为新能源汽车蓄电池行业的盟友。因为超级电容器和电池联合应用,能够有效改善电池的功率特性、低温特性和寿命,优化新能源汽车储能装置性能。与电池相比,超级电容使用寿命长,适用环境广,功率密度高;两者作为复合储能系统能够互补双方的能量特性和密度特性,一个提供瞬时的供电,一个提供持续的供电,在实现技术互补的同时也节省了成本。此外,系统安全性也是困扰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一大难题。超级电容器的加入使新能源汽车中电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得以提高,推进了储能系统的优化和完善。这些在宇通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运营中已有例证。
  入围的两家超电企业颇有渊源,前者是集星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后者由集星科技和中车株机合资成立。他们的入围也让集星科技毫无悬念地进入我国新能源汽车超级电容供应商第一梯队,并在国际车用超级电容领域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
  看得见的是集星系的华丽转身,看不到的是本次目录申请铩羽而归的超电企业。他们卯足了劲,再为下一批目录入选紧张忙碌着。
  产能监管:选取优质淘汰低端

  说完上面的超级电容企业,再看电池企业。自2014年,有关动力电池产能过剩和产能不足的讨论不绝于耳。但事情的真相如何?援引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彦龙所言:很多企业的生产线生产的电池规格很多,但市场真正需要的就那几个规格,需求面较窄。一些企业没有大客户,电池仅仅是在到处做实验;或者连实验都没有做的企业,它们的产能是严重过剩的。
  对于那些已有稳定大客户资源的电池厂家来说,产能不足是个不争的事实,如比亚迪公司曾公开表示,电池产能不足一直制约着比亚迪业务的拓展。动力电池行业的真相是产能不足和产能过剩并存,并且是优质产能相对不足,低端产能严重过剩。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马太效应在本次目录申请尤为明显。根据《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企业需要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产能、生产规范化、产线自动化、产品研发能力等方面达到相当的程度,以确保其优良性能。申报应按《规范条件》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所谓典型产品就是遵照标准制造,具备强检报告且在市场主流推广的企业电池单体/系统。动力蓄电池则是指在汽车上配置使用的、能够储存电能并可再充电、为驱动汽车行驶提供能量的装置,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不包括铅酸类蓄电池。
  细观不难发现此举带有强烈的供给侧改革意味,即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一言以蔽之:监管优质产能,淘汰低端产能。从结果导向来看,第四批公示目录是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协同发力的结果。只是落地太过硬猛,导致产业链企业有点吃不消。
  外资电池:妥协是一种无奈

  
  关于产能和产品特性,以三星和LG为代表的外企蓄电池厂商在集成能力、生产一致性和安全性等方面占据技术优势。只是他们的在华拓展之路遭遇了前所未见的政策风险。如坊间传言,落选第四批目录是因为外企不符合准入目录条件,主要是未满足本地建厂以及配备研发人员等要求。
  面对中国政府火热的补贴和销售市场,他们的战略行动略有调整,所采取的行动更像是一种无奈的妥协。如第四批目录榜上有名的微宏电力,由外商独资变成中外合资;上海捷新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调整进入名录;首批通过目录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模化企业的步伐更有节奏些。韩国三星、LG,以及日本松下在华建设的动力电池基地和工厂均在赶工建设中。本月22日,电动车媒体EV世纪已发布署名为《政府抛出橄榄枝日韩电池电池冲击第五批目录》的文章。文中提及第五批目录预计在本年第三季度公布。这又是一场遥远的等待,充满了诸多未知。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