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为质量提升、供货稳定、新产品开发迅速、充分和配套体系优化提供基础和依据。
  评价周期
  每年一次。
  评价内容与负责部门
  质量评价/50分——采购及供应链管理部SQ区域与质量部
  服务评价/20分 ——采购及供应链管理部物流区域
  价格评价/15分——采购及供应链管理部采购区域
  技术评价/15分——技术中心
  评价标准
  1、 质量部分
  1.1 12个月PPM(每百万个零件的不合格数)(25分)
  全部零件PPM值全低于其零件组绿色目标值80%,不扣分;
  一种零件的PPM在其零件组绿色目标值80%至120%红色PPM值之间,则分值为:25*(1.2*红色PPM-实际PPM)/(1.2*红色PPM–0.8*绿色PPM);
  PPM达到或超出其零件组红色PPM值的120%,此项0分;
  当供应商供应多种零件时,以其零件最低得分做为供应商的该项得分。
  1.2、12个月PRR及关闭(20分)
  无PRR 或PRR1次,不扣分;
  “重复”PRR每增加1次,扣5分/次,扣完为止;
  PRR未及时关闭,扣10分/次,扣完为止。
  1.3、质量体系(5分)
  通过QS9000/TS16949认证或PSA 大于7分及以上,得5分;
  未通过QS9000/TS16949认证或PSA得 7分以下,关键物料得0分,一般物料得2分。
  1.4、质量体系监督抽查 (扣分项/20分 )
  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在SGMW的监督抽查中不通过,扣20分。
  1.5、PPAP按时完成(扣分项/5分)
  因供应商原因PPAP未按时完成1次且5天以下,扣3分;
  因供应商原因PPAP未按时完成1次且5天以上或2次以上,扣5分。
  1.6、质保索赔(扣分项/10分)
  前12个月质保索赔率在前20名,扣10分;
  前12个月质保索赔率在前21~50名,1种零件扣5分,2种零件扣10分;
  说明:前12个月质保索赔率=(最近12个月内供应商产品售后市场返回总数/最近12个月内供应商供货总数)*100%
  1.7、质量事故SP/SO/DT/CS1/CS2(扣分项/15分)
  因已用于成品生产的零部件质量的问题引起的生产线连续停产至少60分钟以上:一次,扣15分;
  因零部件质量问题工厂日常生产要重新计划、安排:一次扣10分,两次扣15分;
  因零部件质量问题,工厂需对成品进行返工,扣5分/次,扣完15分为止;
  DT停机10分钟以上扣5分/次, 5至10分钟扣3分/次,以此类推,扣完15分为止;
  实物质量抽查不合格,扣10分;
  售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10分;
  “质量事故”最大扣分为15分。
  2、服务评价(20分)
  2.1、停线时间(10分)
  不发生停线,不扣分;
  发生停线1 次5分钟以上,扣2分,以此类推,5次,扣10分;
  发生停线1次20分钟以上,扣10分;
  2.2、配件满足率(5分)
  数量满足:
  满足率大于90%,不扣分;
  一种零件的满足率在85%~90 %,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5分为止;
  一种零件的满足率在80%~85%,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5分为止;
  一种零件的满足率在80%以下,扣5分。
  品种满足率:
  品种满足率大于98%,不扣分;
  品种满足率在95%~98%,扣0.5分;
  品种满足率在90%~95%,扣1分;
  品种满足率在80%~90%,扣2分;
  品种满足率在80%以下,扣5分。
  2.3、供货节拍(5分)
  供应商延迟供货(一个品种零件)小于2次,不扣分;
  供应商延迟供货(一个品种零件)在2次和3次之间,扣2分;
  供应商延迟供货(一个品种零件)3次的,扣5分;
  在当周补齐的不扣分,跨周供货的计为延迟供货。
  3、价格评价(15分)
  分值=实际降幅/目标降幅×15分
  4、技术评价(15分)
  4.1、产品开发能力(15分)
  产品开发过程中问题响应快,解决问题能力强,不扣分;
  产品开发过程中问题响应迟缓,但还能解决问题,则扣10分;
  产品开发过程中问题响应迟缓,且无能力解决问题,扣15分。
  4.2、OTS按时完成(扣分项/5分)
  未按时交样1次,扣5分。
  4.3、OTS样件合格(扣分项 /10分)
  交样产品不合格,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