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乔布斯,人们总是将其贴满了““伟大的偏执者””,“苛刻的美学迷恋”,“疯狂追求细节完美”的标签,很少有讨论到乔布斯到底懂不懂技术?乔布斯写过代码吗?会不会设计电路?
  
  乔布斯的父亲(领养人)最初是一名从事改装并销售二手汽车的商人,这让乔布斯经常有接触机械设备的机会。在高中时期,乔布斯通过朋友认识了后来的Apple I的创作者斯蒂芬·沃兹尼亚克。二人在这段时期一起听音乐和制作电子仪器,其中最著名的是被称作“蓝匣子”的盗打电话装置。二人销售此设备从而赚到了一笔钱。
  南方人物周刊2011年的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
  
10岁时,乔布斯对电子学方面的兴趣就明显表现出来了。在加利福尼亚州,新兴的电子公司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每逢周末,一些惠普和其他电子公司的工程师就会在自家的车库做维修。一次,一个工程师送了他一个碳晶麦克风。
之后乔布斯结识了对他后来成功最重要的人--斯蒂夫·沃兹尼亚克。
比乔布斯大5岁的沃兹是远近闻名的电子学小专家,当时已是科罗拉多州立大学一年级学生,曾经因为恶搞学校管理部门的计算机而被赶出学校。当在沃兹家车库里看到他设计的计算机时,一直为自己电子学知识自豪的乔布斯清醒了,“在电子学方面沃兹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水平比我高的人。”
两个天才少年很快有了一次以恶作剧开始的合作。在一个老牌黑客那里,乔布斯和沃兹见识了一种盗打长途电话的做法。两人决定设计出自己的装置。经过几次试验后,沃兹设计了一个性能非常好的称为“蓝匣子”的电子装置。当他们向身边朋友卖弄时,竟然人人都想问他们要上一只。
乔布斯说服了沃兹,在校园里兜售“蓝匣子”。他凭借买电子元件时讨价还价的本事做起生意,第一批每只卖40美元,由于非常走俏,逐渐提价到150元并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最后卖到300美元。
  可以这么说,乔布斯本身是极客出身,并非常有商业头脑。
  他人生第一份工作也算是技术方面的,其中也有一些有意思的花絮。
  (有人也说乔布斯作为技术工程师入职Atari,是因为他拿着 沃兹设计的产品。乔布斯在电路板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很少。都是沃兹干的。
  来自维基百科的一些资料:
  
1974年,大学休学后,乔布斯到Atari公司工作,任技术员一职。之后他去印度云游了7个月。1975年,再次回到雅达利的乔布斯,被授予了为游戏产品项目设计电路板的任务,据说Atari许诺,少用一个元器件便奖励100美元,或许是在电路板设计方面没有什么兴趣或知识,乔布斯把这个项目“外包”给了沃兹,沃兹不负所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元器件的数量。不过,当时乔布斯告诉沃兹,Atari只给了他们600美元(而不是实际的5000美元),沃兹最后只得到了300美元。
  乔布斯并非理工科出身。
  乔布斯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宅基高中毕业后,没有选择自己家旁边的斯坦福大学,转而选择了当时充满嬉皮士精神和自由精神的里德学院。在学校除了学习,乔布斯研究佛教禅宗、节食以及各种同龄人的荒唐事。乔布斯在厌倦了大学的主修课程后,决定休学。尽管已经休学,但里德学院仍允许其旁听书法美术设计课等课程。
日后,乔布斯也说过对书法美术的素养使他对电脑软件字形美学处理特别重视。
  Quora上,有人认为:乔布斯更多的是systems thinker,systems thinker通常被视为“技术”范畴,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工程师,开发人员或IT人员。大多数技术人员都非常细致,但经常忽略更广泛的生态系统。从这个角度来看,虽然乔布斯技术水平较低,但整体性更强。这也是为什么苹果不断给人们“惊喜”的原因。
  乔布斯没有关于芯片或软件的知识,但是他了解这个过程如何工作。
  Square 首席运营官Keith Rabois写到:
  
尽管乔布斯缺乏正式的电子技术培训,但乔布斯理解了这些芯片的细微之处,并能为此创造一个新的设计。
  曾在苹果公司工作过的Nick Lekuona说:
  
他在电子学方面很熟练,他有足够的知识能够理解指导程序员和电子工程师团队。虽然他不能自己做出来,但他知道什么是必要的,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当他看到一个技术,他能明白是否是有价值的。
  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Ted Matsumura还声称:
  
“我在1984年或1985年与乔布斯谈过关于以太网与令牌环以及Appletalk的交流,他知道这是网络的未来。他知道它是如何工作的,并且知道它将主宰其他第二层技术。”
  乔布斯的编程水平怎样?
  知乎上有人例举了下面这个访谈内容。解释了乔布斯对编程有很深的理解。这个问题就是,“什么是面向对象编程?”
  
1994年《Rolling Stone》采访:
Jeff Goodell:你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一下,什么是面向对象编程吗?
乔布斯:对象像人一样,也是活生生的生命。他们有储备的知识,知道怎么完成任务,他们有记忆,能把发生的事情记下来。而你和他们的互动并不是低层次的,而是在一个高度抽象的层面上互动,就像我们现在的对话一样。
我给你举个例子:如果我是你的洗衣对象,你给我你的脏衣服,然后给我一个消息说:“把我的衣服洗干净。”我知道旧金山最好的洗衣店在哪里,而且我说英语,我的口袋里有钱,所以我出去打出租车,告诉司机带我去这个地方。我拿着你的衣服去洗干净,然后再打车回到这里,把洗好衣服还给你,说:“这是你的干净的衣服。”
你并不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你不知道哪个地方洗衣服好,也许你说法语,或者你兜里没钱,连车都打不了。但是我知道如何去做,而你不需要知道任何细节。所有的这些复杂的流程都隐藏在我的内部,我们在一个高的抽象层次上进行交互,这就是对象。他们把复杂过程封装在内部,而对外呈现的接口是高层次的,抽象的。
  当然这段话并不能说明乔布斯的编程水平,比尔.盖茨吐槽过“乔布斯不会编程”,不过在比尔.盖茨这种超级程序员眼里,不会编程科能不等於不会写代码。
  有资料显示,乔布斯12岁时在HP9100上用BASIC编程。之后也会编一些比如数频计算器的简单程序。但在Apple1真正生产出来之后,都没有再专注于编程。
  
  如果乔老爷子没有吹牛的话~
  综合及编译自知乎以及维基百科,Quo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