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
《深圳新安电器直接解散》
昨天深圳一家超级老牌的电器公司距今已经38年的新安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发布的《告全体同仁书》火爆全网,就连在北京之前从那边走过货的小家电代理商都懵了,也在群聊里分享说,不可思议,时代淘汰你眼都不眨一下。据了解这家巅峰时期拥有10万名员工的港资大工厂,成立于1985年,之前为各种家用电器进行代工,像是咖啡机,卷发器,电烤箱等等。但是就在八月十五日突然宣布解散!所有员工经济补偿标准,依照劳动法规定给予足额补偿。对于解散原因文章中显示,在全球经济萎靡订单减少的情况下,公司经历了全球疫情的影响,加上经营环境进一步恶化,提前解散实属无奈之举。
版主白话:
细细看来,其实也挺讽刺的,熬过了次贷危机,也熬过了经济危机,本以为撑过了疫情就会好转,却在今天突然要解散了。就连告示都是那么朴素,没有欢迎毕业,也没有为了社会输送人才,也没看到网传的逼你签字,各种对簿公堂。就是依法办事,我最欣赏那一句,公司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有人说这个不是最基本吗?可是你可曾想过某些公司就连最基本的都不遵守啊。当环境满是污泥,连最基本的干净也成了标榜,属实是差生班里认真学习但是成绩不好的学生,会被其他同学嘲讽那种啊。
网友有话说:
摘选网友评论,不代表版主和社区观点:
- 广东的专家之前大搞“腾笼换鸟”,大力淘汰低端产业,只可惜低端的顶不住的顶不住,逃跑的逃跑,高端的又上不来。笼子是腾出来了,鸟却没有了,多少厂房人去楼空?
- 属于新安电器的时代结束了!没有欠薪,没有跑路,没有变相裁员,坚决按劳动法给予补偿,够良心,希望日后能东山再起,江湖再见!
- 为什么台资、港资、外资企业没有欠薪,没有跑路,没有变相裁员,坚决按劳动法给予补偿。国内企业为什么想尽办法回避劳动法???是不是双标???
【回帖福利】
哈哈哈~果然论坛的小编大大还是很给力的,版主和官方给大家要了一些小的福利,(福利能干嘛?当然是换京东卡,各种工具,而且商城的东西时越来越多,活动力度也越来越大,之前活动还送了几千块的无人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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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潜意识是“法理情”,台资、港资潜意识是“情理法”,外资影响成就了其前意识而最终形成的意识是“法理情”。国内企业由始至终都是“情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