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2003年2月13日生效,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2011年6月8日,欧盟公布新一版RoHS指令(2011/65/EU,RoHS2.0),并于2013年1月3日取代了原先的2002/95/EC(RoHS1.0)。
2015年6月4日,欧盟发布了修订案(EU) 2015/863,正式将4项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列入RoHS 2.0的限制清单,规定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外的其他电子电气产品。